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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物覆膜標本的記錄工作在野外采集中極為重要,如果所采回的植物覆膜標本沒有詳細規范的記錄,就失去了應有的價值,我們到野外前必須準備足夠的采集標簽和采集記錄紙,必須隨采隨記。這里將重點介紹以下幾個記錄項目:
①采集標簽。直接掛到實物標本上(實物大小約為2cmX4cm),采集標簽(號牌/吊牌)寫明采集人、采集號、采集地點和采集時間4項內容,據此可以按號碼查到采集記錄。需要強調的是,采集號是非常重要的標本信息,同一采集人采集號要連續、不重復,同種植物的復份標本要編同一號。編寫采集號常用鉛筆,以免遇水褪色。
②采集記錄紙。它的編號必須和采集標簽上的采集號一致。這點看似簡單,但往往因不注意而容易搞錯,致使標本失去價值,每個采集人的采集號必須是的。
③植物覆膜標本的記錄工作一般應掌握的2條基本原則:一是記錄野外能看得見,制成標本后無法帶回的內容;二是記錄標本壓干后會消失或改變的特征(如花與果的顏色、有無香氣和乳汁等)。基本記錄還包括采集者、采集號、采集日期(年、月、日)、產地(包括國家、省、縣、鄉和經緯度)、生境(植被類型和土壤類型、平原、丘陵、山地、山谷、山頂、路邊等)、海拔、習性(喬木、灌木、草本、藤本等)、種名、用途等,用鉛筆或******碳素水筆登記。在同一株植物上往往有兩種葉形,如果采集時只能采到一種葉形的話,也需要加以記錄說明。